劳动者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
国务院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21条规定,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劳动合同终止,但是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7条的规定来理解,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,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是劳动关系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但是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,这在实践中包含两种情形。
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一定能够享有养老保险待遇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只有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的条件,比如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十五年等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。
二是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,也符合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,但是没有办理退休手续,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因此,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。